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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第二天就来了,香港宝丽金行政总裁刘志哲同意了卫雄的合作提议和所有要求,不过刘志哲也提了一个条件,那就是以后如果卫雄想再发唱片,同等条件下,宝丽金拥有优先合作权。
卫雄没意见,合作协议很快就正式签署了。
之所以能如此顺利,最主要的还是卫雄创作的歌曲。
白萍和乐正弘离开时带走了十首歌的手稿,然后找来公司内的数位金牌制作人做鉴定,得出结果预料中的一致——十首歌都是经典,只要宣传得当,随便找个普通新人来唱都能大红大紫。
正是这个结果让香港宝丽金的行政总裁刘志哲答应了这个对一个新人来说几乎不可能的合作。
既是因为这次合作本身有利可图,也有与卫雄处好关系,双方保持长期合作的意愿在里面。
至于卫雄为何如此放心的把手稿交给白萍和乐正弘,原因很简单,这十首歌他都注册过版权了,根本不担心宝丽金使什么不光彩的手段。
当然,他也相信宝丽金这么大的公司不会这么无耻。
值得一提的是当被找来做鉴定的几位金牌制作人听说这十首歌会被制作成一张专辑时,所有人再次一致的表示反对。
在他们看来,这十首歌每一首都能作为专辑的主打歌,把十首歌集中在一张专辑中完全是一种浪费,最合理的做法是十首歌每张两首,平均分配在五张专辑中。
这个提议在签约时,刘志哲也提了,但被卫雄微笑的拒绝了,他的志向并不在音乐方面,这次会与宝丽金合作不过是为了赚取自己的创业资金而已,脑子里想的还是投出去的那两个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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